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聖經中的婚姻觀---王明道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好。」(創二15)。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1824)。

讀了以上這幾節經文,我們便可以知道婚姻是神創始的。神造了一個男人,把那美麗富庶的園子交給他,使他修理看守。那人是全地的主人,他也負擔著極大的責任──治理神所造的世界。不久神便發現一樣美中不足的事,就是那人獨自生活不僅寂寞孤單,而且有起甚麼事來沒有別人幫他的忙。因此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婚姻既是神創始的,我們該怎樣的尊重這件事。不料有許多信徒把婚姻看作一件俗而不潔的事。這些人是信神的話的人,是熱誠事奉神的人。但在這一件事上他們竟受了別的宗教的影響,雖然他們未曾明說結婚是犯罪,可是至少他們也是看不結婚的人是最高尚最聖潔的人。羅馬教會甚至規定凡在教會中作領袖的人絕對不可結婚。其他各宗派中雖然沒有這樣的規定,可是總有很多的信徒以為最聖潔最屬靈的基督徒似乎是不應當結婚的。他們忘記了婚姻是神創立的。神所作的既然都好,那樣結婚決定不會是一件不好的事了。

神創立婚姻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叫人類在地上蕃衍。「神就照看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飛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728)神使男人和女人配合,結為夫婦,不只互相扶助,協力同工,也是要他們生育子女,蕃衍後裔。聖經中屢次提到兒女眾多後裔蕃衍是神所賜的福分當中的一樣。「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十五15)「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創十七1516)「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二十二17)「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創二十八1314)「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少年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至於羞愧。」(詩一二七45)「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的道的人便為有福。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的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詩一二八14

說起來真好笑,常有人以為生育子女乃是犯罪的結果,我在各處工作好幾次有信徒問我一個問題說:「假若亞當夏娃不犯罪,世上不是沒有人類麼?」發這問題的人以為男女居室生育子女乃是人所犯的許多罪惡中間的一樣。雖然發這個問題的人並不很多,但是抱這種觀念的人確實不少。許多信徒看男女居室為不潔,以不婚為高尚屬靈的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如果我們用一點功夫查考聖經,便知道這種觀念完全是錯誤的,因為在亞當夏娃被造以後,神就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了。如果男女居室生育子女是一種罪惡,那樣神叫人生養眾多,豈不是神叫人犯罪了麼?如果男女居室生育子女是罪惡,聖經怎能說子女眾多是神所賜的福呢?

上文所引證的都是舊約中的話,容我們再從新約中引出幾段經文來。
「有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36)在這段記載中我們看見耶穌的話又清楚的證明婚姻是神的安排。他並且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誰敢說神所作的是污穢卑鄙的事呢?容我們再讀一段新約中的記載: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那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二111)我們的主不但去赴婚姻的筵席,而且在新郎遭遇困難的時候顯出他的權能,解除新郎的困難。這豈不足以證明他重看婚姻麼?如果結婚是一件俗而不潔的事,那位聖潔的主焉能自輕自賤去赴婚姻的筵席,更焉能為他們以水變酒呢?容我們再讀主取穌所講的幾段話: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的人同在的時候,陪伴的人豈能哀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太九15)「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太廿二1)「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太廿五1)在這三段比喻中,主耶穌所說的新郎都是指著他自己。更可以證明他是怎樣重看婚姻,以婚姻為一件神聖的大事。他決不會拿一件俗而不潔的事來表示他和他的教會所有的關係。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更是把這件重要的真理闡明出來。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十一23)「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愛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五2223

何等神聖崇高的一樣真理!使徒把教會許配了一個丈夫,就是基督。他希望教會在世上作一個聖潔純全的教會,不沾染這世上一點污穢,好像一個貞潔的童女,好在基督再來的時候與他結合,與他同住。以弗所書第五章中使徒更反覆教導丈夫和妻子應當怎樣同處。他以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作為夫妻同處的標準──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順服丈夫,基督怎樣愛教會,丈夫也當怎樣愛妻子。夫妻中間的關係像基督和教會中間的關係一樣神聖,一樣崇高。

在啟示錄中記載約翰在啟示中看見基督迎接他的教會,又用了這個偉大的比喻,說,「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啟十九69)這個偉大的盼望,將來要成就的一件榮耀的事實──基督迎接他的教會──還是用結婚這件事表示出來。全部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論到婚姻都是把它當作一件極神聖極尊高的事,真是希奇!怎麼會有這樣多熱心的基督徒看婚姻是一件俗而不潔的事呢?

這種錯誤觀念的產生,大原因是因為不敬虔的人在兩性的關係上屢屢縱慾犯罪,漸漸使眾人受了一種影響,以為兩性中間的關係都是不潔淨的,日久天長,大家一提到兩性方面的事便以為是不光明不聖潔的。這種錯誤的觀念所產生的結果就是許多渴慕聖潔的人不願意結婚,提到自己婚姻問題的聖徒被人輕看,(尤其是女子)許多青年人在婚姻的問題上得不著正當的指導,不是陷於極端的苦悶,使身心兩受虧損,便是放蕩墮落,演出種種的醜劇。為挽救這種種不幸的事,我們亟需改正一般人對婚姻問題所抱的那種錯誤的觀念。

根據全部聖經中所講的真理,我們看出除去少數有特別恩賜使命或有異常的情形的人以外,每一個男人應當有一個妻子,每一個女人應當有一個丈夫。一個男子或女子提起自己婚姻的問題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並不是可恥的事。只要是按著正道進行婚事,訂婚,結婚,夫妻同居,生育子女,都是沒有人可加以批評非難的。我們應當竭力禁絕縱慾行淫的罪惡,但決不可把正當的愛情和婚姻與淫亂的罪惡攙雜在一處。作父母的應當謹慎領導兒女們,不容他們在眼目心思行為習慣上沾染淫邪污穢,但決不可禁止他們按正道談論或進行他們的婚事。在我國人的心目中認為未婚的女子是絕對不可過問自己的婚姻問題的。如果作女兒的對父母提到自己的婚事,父母立時便會罵她們「沒有羞恥,不要臉。」這種習慣所造成的結果是甚麼呢?一種結果是她們的愛情得不著正當的出路,便潰決橫流,放蕩墮落,不知道演出甚麼醜劇來,另外的一種結果便是陷在極端的苦悶中,有的患神經病,有的抑鬱悲觀,有的身體孱弱,還有的厭世自殺。許多基督徒有聖經在手中,也念過了上文所引的那一切經訓,可是他們竟會與一般不明白真理的人陷在同樣的錯誤中,以致在他們的家庭中也演出許多慘劇和醜劇來,這是多麼悲慘的事阿!

在家庭中作父母的,在教會中作監督的,都當按著經中的真理給子女和信徒合宜的領導。叫他們明白婚姻是神創立的,夫妻是神配合的,夫婦同居生育子女是神為人類所安排的正軌,教導他們不以婚姻為俗而不潔的事,教導他們明白正當的愛情和縱慾行淫是絕對不同的事,領導他們在正路上發展神所賦予他們的愛情,同時警戒他們遠避淫亂的罪惡。作父母的需要關心子女的婚姻,當子女將要成年的時候需要漸漸開導他們,使他們明白婚姻的重要性和濫用愛情的危險。到他們成年的時候為他們的婚事好好禱告,並留意神的領導和安排,同時也給他們充分發表自己的心意的機會。若是子女們(尤其是女兒)不肯明說,應當用心啟發他們,領導他們,知道他們心中的真意,好給他們適宜的幫助。如果他們自己先發表甚麼意見,切不可斥責他們,說他們不知羞恥,應當容他們把他們的心事都述說出來,好給他們適宜的指導。切不可壓制他們,不許他們提到自己的婚事,也不可到子女成年的時候對他們的婚事總不聞不問。縱使沒有甚麼適當的機會和對象,也當使子女知道父母並非不關心他們的婚事。父母對於子女這種同情的表示足能使子女得著極大的安慰和幫助,同時也使子女能放心向父母表示他們的心意。在教會中作監督的(普通稱為牧師的就是聖經中所說的監督),也當這樣關心教會中未婚的聖徒,給他們適宜的幫助。特別是那些在家中得不著良好指導的青年人。多少青年人如果起初就得著合宜的指導,本來可以不陷在罪惡和痛苦中,就因為在家庭和教會中都得不著適宜的指導,以致有許多人陷在罪中,也有許多人身心受了虧損。善於教導的長老在講道中也當一方面時常警戒信徒遠避淫亂的罪,一方面教導信徒怎樣按著正軌發展他們的愛情。切不可絕口不談,以致使許多信徒對於這些問題終日在黑暗中摸索。如果信徒對於愛情婚姻與淫亂的罪都具有極正確的觀念,我信教會中一定可以減少許多的罪惡和痛苦。

也許有些熱心的信徒說:「講道的人在講台上只能講論屬靈的事,怎可談論婚姻和愛情這些屬地的事呢?」甚麼是屬地的事呢?婚姻和愛情是屬地的事,是講道人不可以提的麼?那樣聖經上為甚麼屢次提到這些事呢?上文我們所引證的那麼多的經文還不足以改正這種錯誤的觀念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裏說了那樣長的一段話講論婚姻的問題,他又在以弗所書第五章裏講論夫妻怎樣同處的教訓,難道我們也可以說他不應當講這些問題麼?使徒都屢次對教會講到婚姻和愛情的問題,怎麼我們就不可以講呢?這種觀念的產生,完全是因為不敬虔的人每逢談到婚姻和愛情就說許多污穢淫蕩的話。日久天長,大家就以為一談婚姻和愛情便是污穢不潔的,便是不屬靈的。這正好像有一個粗心的人在吃麵包的時候因為不謹慎竟被麵包噎死,從此人人都相戒再不敢吃麵包一樣。請想這是多麼糊塗的事呢。

在我國的社會中我們到處可以看見一種反常的現象,就是人都以為談到本身的婚姻和愛情是一件可恥的事,同時朋友同人聚在一處卻滿口淫詞妄語,說許多污穢肉感的話,不只男人如此,許多女人也是這樣。常見許多青年女子結交異性情人,甚至一個女子同時有幾個情人,終日在一處廝混,說許多非禮的話,有許多佚放的行為,及至有一日他們的父母或別人很鄭重的同她們談到婚姻的問題,她們反倒面紅耳赤,羞愧難當,不敢回答一句話。可恥的事不以為恥,正當的事倒以為是可恥的。是非顛倒,黑白淆亂,這是多麼令人痛心的事阿!其實這種現象的養成也是必然的,因為一般人都以為談到自己的婚姻和愛情是可恥的事,青年人自然不敢公開的談論這些事,他們需要解決婚姻的問題,他們需要發展他們的愛情,但是他們的家長父兄和社會都不許可他們這樣作,結果他們只有背著人去任意妄為了。

我們今日應當竭力改正這種錯誤。我們應當叫人知道,按著正道用愛情結婚姻是光明正大的事,同時我們也當叫人知道放縱情慾苟合行淫是極可恥的事。聖經中的道理就是如此,一方面我們在聖經裏看見許多公開講論婚姻和愛情的話,另一方面我們在聖經裏看見許多警戒我們遠避淫亂的教訓,和許多古人因為犯淫亂的罪遭遇禍患的事蹟。完全本著聖經講道,本著聖經教訓人,引導人本著聖經的教訓去生活,去作人,一定不會發生危險和禍害。

也許有人問說,「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裏不是明明說過不嫁不娶最好麼?」是的,保羅說過這話。但我們萬不可弄錯,以為神在每個信徒身上的旨意都是如此。這是為極少數有這種恩賜的信徒說的。當日門徒聽,主說除了為淫亂的緣故以外,無論如何不可休妻,他們便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主耶穌便對他們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纔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十九1112)「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纔能領受。」主不是明明告訴我們這話是為少數的人說的麼?我們的主在這裏提到三種不結婚的人:第一種生來是閹人,這就是指著那些生下來就缺少生殖機能的人;第二種是被人閹的,這就是指著太監宮女或其他被人剝奪了夫妻同居的權利的人;第三種是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就是指著那些為事奉神甘心樂意不去結婚的人。注意這三種人都是極少數的。世上沒有很多天閹的人,被人閹的也居少數,照樣,有那種特別的恩賜為事奉神不結婚的人,當然也不很多。連我們的主也未曾勉勵他們的門徒這樣作,他只說,「惟獨賜給誰誰纔能領受」,「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不也是這樣說的麼?他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七7)接著他又說:「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七89)他恐怕有人沒有得著他所得的恩賜,卻勉強要效法他,以致弄出危險來,所以他才說這些話。從這些經文中我們都可以看出來,獨身不婚是只有少數有這種恩賜的人可以作的。其他的男人都當有自己的妻子,女人都當有自己的丈夫。沒有人有權柄可以禁止人結婚,也沒有人可以自己隨便立志不結婚。只有那些有這種恩賜的人才可以這樣作。

還有一件事我們不可忽略,就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保羅說不結婚為最好的話是怎樣說出來的。他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纔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林前七2528)這一段的起始他明明說他「沒有主的命令」,不過「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他們。」他自己的意見是傾向獨身的,但他同時聲明「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往下他說明他傾向不婚的原因,是因為結婚的人「肉身必受苦難」,並不是因為結婚是犯罪,是不聖潔的行為。是,這是實在的話。我們看見許多信徒結婚以後,子女眾多,增加許多負擔累贅,又有許多信徒結婚以後家庭方面招來許多紛擾不安,尤其是我國這種大家庭更是如此。如果他們不結婚,這些苦難就可以免去了。不過如果他們沒有得著這種恩賜,勉強要守獨身,結果因為把持不住,慾火攻心,以致陷在淫亂的罪中,那種害處比肉身受些苦難就大得多多了。再往下他還說出一樣獨身的好處來──「我願你們無所罣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堊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林前七3234)得著這種恩賜的,一無罣慮,專心事奉主固然是好;但沒有這種恩賜的,勉強要這樣作,縱使不陷在罪裏,每日也要經過多少戰爭,受到多少痛苦。在這種苦況中也不見得事奉主能事奉得更好。這樣的人還是結了婚更好一些。

還有一件事我也願意勸導一般青年未婚的聖徒,就是不要輕易立志守獨身,更不要輕易對人說自己要守獨身。也許你現在真是願意這樣作。但你還沒有清楚認識你自己,你不知道你的需要。現在隨便說一句話容易得很,將來有一日你需要結婚,但因為你已經先說過你要守獨身,不好收回自己的宣言,你就要感到困難了。如果你結了婚,你要蹈食言之咎,受人的批評。如果你不結婚,你勢必受許多痛苦。何苦早早用這些話把自己捆綁起來,使自己將來作難呢?還有的時候因為你宣言過要守獨身,別人便認定你的話是不會改變的,後來你雖然需要結婚,但別人因為想你已經決定不結婚,便不敢向你求婚,或是不敢向你介紹,以致你失去結婚的機會,感受無窮的痛苦,豈不是自己害了自己麼?如果你現在還未能決定是否要結婚,別人向你求婚或為你介紹的時候,最好是說現在還沒有決定,或說現在還談不到結婚的問題,如果不適宜就拒絕了也好。總不可輕易對人說決定要守獨身,以致後來弄得不是食言,便是受苦。

在聖經中還有一段話常被人引用,證明不結婚的聖徒最高尚屬靈。這段話就是啟示錄第十四章中的記載。那裏提到跟隨羔羊的那十四萬四千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啟十四34)童身這個字原文是 Parthenos,在新約裏一共用了十四次,在林前七章二十五節中文譯作「童身的人」,在這裏譯作「童身」,此外每處都是譯作「童女」。英文的譯本這兩處和其他的十二處都同樣譯作童女 virgin。這裏中文譯作「童身」不只是與他處不相合,而且也是把一個名詞變成形容詞。因為「童女」是一個名詞,「童身」卻是一個形容詞。根據這些理由,我們認為這實也該譯作「童女」。不過這裏又有問題了。既說他們是童女,怎麼又說他們未曾沾染婦女呢?我們必須明白這裏所說的童女,並不是指著肉體方面未曾結過婚的女子,乃是指著一生忠誠愛主不與世界連合的聖徒。這些聖徒對主極忠誠。他們從未曾與那些不貞潔的「婦女」在一處混雜過,這些「婦女」就是離棄基督與世界行淫的信徒。如果我們仔細將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三節所說使徒要把教會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的話與這一段比較一下,便可以明白這裏所說的「童女」的意思了。

寫到這裏,我想起聖經中的一段豫言來,也與婚姻的問題很有關係──「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種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四15)這一段經文告訴了我們禁止嫁娶不但不是神的旨意,而且是從引誘人的靈和鬼魔出來的。我們豈可不防備呢?

總結起來說,結婚是神規定的,愛情是崇高的;神要男人和女人按著他的旨意結合成為夫妻;結婚是正當的軌道,獨身是特殊的情形。有守獨身恩賜的能夠專一事奉主不受家庭的牽累,誠然是最好不過,但那些沒有這種恩賜的,就當按著正常的軌道結婚。任何人沒有權柄反對人結婚,任何人沒有權柄教訓人不可結婚,任何人沒有權柄輕看結婚的人。這是神的安排,這是全部聖經所顯明的真理。

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

一篇勉詞---王明道


一九八五年王明道先生應邀發表了一篇勉詞, 用他親身的經歷勉勵信徒, 特別是傳道人, 要好好地讀經、背誦聖經上主要的應許和教訓、並且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最後他也警戒一切活在世上的基督徒, 不要忘記自己還在戰場上, 對此千萬不可掉以輕心。

首先他談到, 在他一生中有三段聖經曾經在他身上發生過特別的功效:
第一段聖經在林前十章十三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 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 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 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 叫你們能忍受得住。他說:

一九二一年春天, 我為著受浸的緣故, 被學校驅逐出校。回到家裡, 我想一定會得到母親和姐姐的誇獎和贊許, 誰知她們都不瞭解我。後來我的事情被傳開了, 不少人說我神經已經失常, 我非常痛苦。就在那時我心裡起了一個很壞的意念, 我想我為了順服神的緣故, 捨棄自己的職業和前途, 神不為我開出路, 反而叫我這樣受苦, 我覺得神不公義, 不信實, 也不慈愛。為此我就準備放棄事奉神的心。那天晚間, 我想我再作一次祈禱和讀經, 以後就不再親近他和事奉他了。那時我對聖經還很不熟悉, 不知道該讀哪一段聖經, 就隨意翻開聖經, 翻到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從第一節讀起, 讀到第十三節的時候, 這節聖經突然對我發出特別的亮光, 我才明白我所受的試探雖然很重, 但還沒有達到不能忍受的程度。現在沒有人拿刀放在我的頸項上, 我有什麼不能忍受的呢? 從這節聖經我知道我在受撒但的試探, 他叫我對神的信實和慈愛發生懷疑。我立時禱告神說:神啊, 憐恤我, 因我起了惡念。求你把它除去, 叫我堅定地相信你。感謝神, 他使我得到了勝利。

另一段聖經是約壹二章十五至十七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 就像肉體的情欲, 眼目的情欲, 並今生的驕傲, 都不是從父來的, 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 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他說:

在上面那件事發生過以後大約兩、三個月, 有一天我走到王府井大街, 那時路西有一個商店, 一五一百貨商店, 因為那裡出售的貨物多半是一角錢, 五角錢和一元錢的。我從那裡經過的時候, 看見大玻璃窗裡放著許多美物, 有吃的, 有穿的, 也有用的。我心裡就起了一個意念:這些東西不都是神為人預備的嗎? 若是一般人可以享受, 難道我就不可以享受嗎? 現在我因為信仰的緣故, 被學校辭退, 沒有工作可作, 也沒有前途, 一切都完了。我要回到我原來的地方去, 承認我受浸是錯了, 倫敦會就會幫助我入大學和去留學。我應當回轉過來, 再去追求世上的財利和享受。這樣想了以後, 我心裡十分痛苦。就在這個時候, 我看到約壹二章十五至十七節這段話, 使我明白世上最高的榮譽, 最好的享受, 最多的金錢即使得到了, 也都要過去的, 唯有遵行神旨意的才是永遠常存。這幾節聖經把我從那種很重的試探中拯救了出來, 叫我能安靜下來, 仍舊在家中受磨煉, 作苦工, 和讀聖經。

還有一段聖經, 在彌七章七至九節:至於我, 我要仰望耶和華, 要等候那救我的神, 我的神必應允我。我的仇敵啊, 不要向我誇耀, 我雖跌倒, 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 耶和華卻作我的光。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 因我得罪了他, 直等他為我辨屈, 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 我必得見他的公義。他說:

一九六三年九月, 當我接到判決書,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後, 我心裡非常失望, 覺得完了, 什麼都完了。如果判個十年、二十年, 還有出去的希望, 判了無期就再沒有出去的可能了。這時我心裡又起了一個惡念: 我向神忠心, 為了順服他和為了他工作的緣故, 遭受這樣的打擊, 我覺得神不慈愛, 不公義。我不否認神的存在, 但我對神的慈愛和公義產生了懷疑。彌迦書七章七至九節這段聖經我背的很熟, 神就叫我想起這段聖經來, 那裡說,至於我, 我要仰望耶和華, 要等候那救我的神, 我的神必應允我。下面說, 我的仇敵啊, 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 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 耶和華卻作我的光。這些話給了我希望。接著下邊又告訴我說,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 因我得罪了他。這時我才明白, 我所以遭遇這樣嚴重的打擊, 是因為我得罪了神。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深夜, 我在一枝手槍的威脅之下, 就起了一個惡心, 說了第一句謊言。我以為說了以後, 我的問題就解決了, 可以回到家裡去了, 哪有那麼一回事? 由第一句謊言, 就引出了第二句, 第三句, 第五句, 第十句, 幾百句謊言來。一年多之久, 我說了不知有多少謊言。不只說, 而且還寫, 把自己根本沒有犯過的罪都扣在自己頭上。我這樣作的目的原是希望早日出監, 不受嚴重的判決, 誰知謊言不只沒有給我帶來好處, 反而使我受了極大的害: 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幾節聖經給我看見我犯了大罪, 得罪了神, 我就開始在神的面前認罪, 同時求神給我一個機會, 讓我有一段較長的時間, 把我從前承認過的那些假罪狀全部推翻。神憐恤我, 聽了我的禱告, 就在一九六三年九月底前後, 南所把我調到北京監獄醫院的療養室去。在那裡我得了很多的紙張, 有十來個月的工夫, 可以寫我心裡的感想, 並且把我那些根本不存在的罪全推翻了。就在這時, 神所賜的平安、喜樂和能力又回到我身上, 我就站立了起來, 由軟弱變成剛強, 從失敗轉為勝利。
接著他談到讀聖經和背誦聖經中神的應許和教訓的重要性。他說:

在獄中二十多年之久, 我不但不能讀聖經, 根本就得不著一本聖經。但是我在多年以前背熟了的聖經上的話給了我力量, 也給了我安慰, 給了我盼望。所以一件頂重要的事, 就是把聖經上那些重要的教訓和應許都背熟了, 記在心裡。有一個時候我們手裡可能沒有一本聖經, 但我們背熟了的那些話就在我們心中發生大的功效。我們不需要把全部聖經所有的章節都背熟, 特別是那些歷史的記載, 完全沒有背的必要。但是聖經上的應許和教訓卻是必須背熟的。當我們受試探或是信心動搖時, 一想到聖經上的話, 就能打退撒但一切的進攻。

我們讀撒母耳記上, 就看見那裡提到拿兵器的人這個名詞。掃羅出去戰爭的時候, 總是有一個人拿著他的兵器跟隨他。使用兵器的人不是拿兵器的, 而是那個戰爭的將軍。以弗所書第六章告訴我們, 拿著聖靈的寶劍。神的話是聖靈的寶劍, 只有聖靈會使用它。我們的責任是拿兵器, 到聖靈要用兵器的時候, 就從我們手中接過去, 攻打仇敵, 得著勝利。如果拿兵器的把兵器放下了, 沒有拿在手裡, 到作戰的時候, 那個將軍要從他手裡接過兵器來, 他說:忘了, 放在家裡了, 或是丟在路上了。那個將軍使用什麼與仇敵爭戰呢? 所以很重要的是拿著聖靈的寶劍後王先生談到按著正意講解聖經的問題。他說:

最近一些年來, 我發現國內有好些人謬解聖經的話。他們不是有意謬解, 而是無意中取了聖經中的幾句話作為根據, 並且照著去行, 結果就犯了許多錯誤。我聽說有一個人讀到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就想到自己也應該把兒子獻上給神, 因而就殺了自己的兒子, 表明他對神的忠心。殺自己的兒子也是殺人, 他犯了殺人的罪, 就被判死刑。他取了這樣的災禍是因為他妄用聖經的話。他只記得亞伯拉罕準備把以撒殺了, 給神獻祭, 卻不明白神是藉這件事試驗亞伯拉罕。到他真地要拿刀殺兒子的時候, 神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 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 一點不可害他。神為亞伯拉罕預備了一隻羊羔, 來代替他的兒子, 亞伯拉罕並沒有實際殺了他的兒子。這位信徒把他自己的兒子殺了, 不但不是聽從神的命令, 反而是犯了國法。這是曲解聖經, 我們應當十分小心。其實不只有些信徒曲解聖經, 而且有些傳道人也曲解聖經, 結果就弄出許多不良的現象來, 叫神的名受羞辱, 叫別人受虧損。所以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就教導他說:你要作無愧的工人,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今天中國的教會混亂得很。這幾年來因為恢復了信仰自由的政策, 許多人就有恃無恐地唯讀幾節聖經, 或一小段聖經, 就隨便講起來。我每逢讀到聖經上我從前不明白的真理時, 我總是不立刻就對別人去講, 而是好好地思考, 這幾節聖經我解釋得對不對? 我是不是完全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以後, 才有資格對別人去講。這樣就使聽我的人不至被我引入迷途。
最後, 先生談到屬靈的戰爭的問題。他說:

自從有人類以來, 世界上就有一種戰爭, 那就是基督和撒但的戰爭。在這場戰爭中, 只能向前進攻, 不能往後退縮。若是退縮一寸, 就會退縮兩寸, 一尺, 三尺, 一里, , ...... 一直到完全失敗為止。我在一九五五年八月間一個大的錯誤, 就是在一個真理上讓了步。我一向對人說,是就說是, 非就說非; 白就說白, 黑就說黑。二者之間沒有中立的餘地。我當時還拿著一張白紙, 問大家說:這張紙是什麼顏色?大家說是白的。我說:既是白的, 那就無論在什麼樣的危險情況下, 都應當承認它是白的, 決不能把它說成是黑的。可是一九五五年, 我就作了這樣一件違反原則的事, 因為懼怕的緣故, 就把黑說成了白, 結果把自己弄得焦頭爛額, 醜態百出。若是按著我自己的情形, 我會一直失敗下去, 但神為了他自己的榮耀和他大名的緣故, 不容我這樣長久失敗下去, 所以他使我在慘遭失敗八年之後, 又得到了勝利。戰爭完了嗎? 沒有! 只要我們還活在世界上, 就必然還有戰爭。所以我們必須時刻謹慎, 不能有半點疏忽。

另外一節聖經也要記住: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 須要謹慎, 免得跌倒。(林前十章十二節) 當自己以為自己能站立得穩時, 就會跌倒下去。一九五五年我所以那樣失敗, 就是因為我一度忽略了自己還在戰場上戰鬥, 忘記了這一個警告。那一年的戰鬥十分劇烈, 我竟以為自己能站立得穩。因為存著這種思想, 就沒有謹慎, 沒有儆醒祈禱, 以致遭遇那次嚴重的失敗。前些時候有一位弟兄來對我說:你可要謹慎自己。現在國內和國外, 有許多人都把你看作是一面真理的大旗, 你可不能因為任何事情軟弱和失敗。如果你失敗, 那會使許多人跌倒。他說得很對, 我聽了以後就更加謹慎。所以記住這一個重要的警告: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 須要謹慎, 免得跌倒。’”

夫婦良箴---王明道

     夫婦同處若希望和睦快樂,總不發生痛苦不幸,最要緊的事就是要同心敬畏神,讓神在家庭中作主,在家庭中居首位;夫婦在凡事上竭力求神的喜悅;互相勸勉遵行神的旨意;愛神過於自己的配偶。

  夫婦二人無論大事小事都當開誠相見。彼此中間不要說一句謊言,不要用一點詐術,不要作一件欺騙對方的事。如果不謹慎說了一句謊言,或作了一件不誠實的事,應當急速向對方承認,切不可再說謊遮掩。彼此中間要建立極好的信用。這樣能免去二人中間許多的禍患罪惡和危險。

  夫婦二人都當常常謹慎,除了自己的配偶以外,決不對任何異性的人發生男女中間的愛情,決不背著自己的配偶暗中與任何異性的人有甚麼往來和友誼。

  夫婦二人都不可拿甚麼比自己的配偶更好的異性人與自己的配偶比較,這樣作便是給魔鬼開門,容他進到你心中來陷害你。往輕裏說你要對你的配偶發生厭惡輕看的心,往重裏說你會漸漸的與別的異性人發生愛情,至終陷在淫亂的罪中。

  夫婦二人都當彼此尊重,不可向對方行使權柄,好像對子女或僕人似的,要尊重對方的自由和人格。在小事上大家都可自由,在大事上彼此商酌辦理。妻子決不可看她的丈夫為僕人,丈夫也不當拿他的妻子當奴隸。

  丈夫應當愛妻子,妻子應當順服丈夫。丈夫不必要求妻子順服自己,只要勉力愛妻子,自然會得到妻子的順服。妻子也不必要求丈夫愛自己,只要勉力順服丈夫,自然會得到丈夫的愛。如果丈夫等到妻子順服自己以後再愛她,妻子也等到丈夫愛自己以後再順服他,那樣夫婦二人中間的關係便要越演越壞了。

  夫婦同處應當彼此信任,斷不可互相猜疑。尤其是在自己的配偶與其他異性人中間的關係上。常見作丈夫的看見自己的妻子與別的男人說了幾句話便疑惑妻子愛上了別人。也常見作妻子的看見自己的丈夫與別的女子有了幾次來往便疑惑丈夫向自己變了心。因此便滿心憤怒,作浪興風,把一個快樂的家庭弄得成了戰場。其實自己所猜疑的也許完全不是事實,不過是自己的幻想和揣測。就因為自己的猜疑以致毀壞了美滿的家庭。還有許多時候自己的配偶雖然與別的異性人有一些接觸和往來卻完全與愛情無關,只因為自己的猜疑和誤會,竟使自己的配偶由憤怒而流於報復,竟真與別人發生了關係。這種事情是我們屢次聽見看見的。不用說事情是出於自己的幻想和揣測,縱使你的配偶真愛上了別人,憤怒和爭吵不但不能挽回他的心,而且會使他越發遠離你,恨惡你。如果你的配偶和其他異性人發生了愛情,你只能表示信任他,使他自己慚愧,敬愛他,使他良心不安,特別體恤他,使他覺出究竟你是他的親人,究竟你真可愛,這樣纔可以使他醒悟過來,專心愛你。如果他有一個情人在外面愛他,你卻終日在家中向他吵鬧不休,豈不是使他更愛那個情人,更加恨惡你。請想你這樣作是多麼愚昧呢。一個多猜疑好爭吵的人永遠不用希望能有一個快樂的家庭。

  夫婦同處應當彼此竭力避免惹起對方厭惡的事。例如丈夫不喜歡看見妻子蓬頭垢面,衣履不潔,作妻子的就應當常常使自己身上清潔整齊。或是妻子不顧意看見屋內什物堆積,凌亂不堪,作丈夫的就應當隨手整理自己的東西,不要把衣服書籍隨意亂拋。雖然這些都是小事,可是這些小事就容易惹起感情的破裂,漸漸引到大的爭端和禍患。許多夫妻中間的分爭變故就是由一些小事引起的。

  維持夫婦中間的好感;雙方都應當俯就對方一些,切不可各人都保守自己的個性和愛好。例如丈夫喜愛運動,妻子不妨常陪他作幾種遊戲。或是妻子喜歡唱歌,丈夫不妨常常和她同唱幾首詩歌。或是丈夫喜愛遊山玩水,妻子雖然素性不喜活動,也應當勉強隨同丈夫出去活動幾次。或是妻子喜愛讀書,丈夫也應當用些工夫讀讀書,與妻子談談古今的學問。除了有損無益的事,類如睹博,跳舞,飲酒,吸煙等等,決不可隨和以外,其他一切不違背真理的事,都應當彼此俯就一點,雙方的感情纔能夠日見接近。

  夫婦中間任何一方面看見對方愛顧自己的父母弟兄姊妹不但不可攔阻反對,而且應當從旁贊助。一個賢德的丈夫或妻子絕不應當希望他(或她)的配偶結婚以後把家中的人都拋在一旁專一去愛他(或她)自己。妻子要幫助丈夫愛他家中的人,丈夫也應當幫助妻子愛她家中的人。這樣作不但與雙方家中的人有好處,也能使夫婦二人中間的感情更加親密,並且使他們的子女也受到一種好的影響,使子女們都知道愛顧家中的一切人。

  夫婦中間的任何一方面都不當想怎樣叫對方來服事自己,都當想怎樣服事對方。一個只願意自己享受卻叫丈夫為自己服勞的女子絕不是一個賢德的妻子。一個只顧自己的逸樂卻叫妻子為自己作馬牛的男子也絕不是一個慈愛的丈夫。自私的人總不要希望能得著真實的快樂與幸福。

  夫婦中間的任何一方面管教或責打子女的時候,另一方面斷不可在旁邊掣肘,因為這樣作不但使小孩子不能受到適宜的管教,而且容易叫他們有恃無恐,膽大妄為,父親管教的時候,就投到母親的懷中,母親責打的時候,就依賴父親的保護。縱使一方面的管教有些失當,也只可在孩子背後規勸,萬不可在孩子面前強加干涉或代為爭論。

  許多作丈夫的以為自己在外面勞力作事,得錢養家,妻子不過是安坐家中享享丈夫用血汗換來的好處,所以他們便在妻子身上有無限的權柄。他們一點不想到妻子在家中也有許多的事工,就如事奉父母,教養子女,照料家務,酬應親友,縫紉烹調,洗濯洒掃。這些事工那一樣不需要人去作。妻子雖然沒有出外作工,得錢養家,可是她們所擔的責任所作的事工一點不在丈夫以下的。只有那些中年喪妻的人能明白妻子在家中所站的地位,所負的責任。整個家庭的擔子一半擔在丈夫身上,一半擔在妻子身上,不過一個治外,一個治內,責任不同,事工各異而已,實在難說究竟誰大誰小,誰輕誰重。妻子離了文夫不行,丈夫離了妻子也不行,正如同右手與左手,右腿與左腿二者所有的關係一樣。作丈夫的明白了這個真理,家庭中的幸福可以增加不少。

  夫婦中間的任何一方面如果有了甚麼錯處,犯了甚麼罪惡,對方應當設法規勸提醒,切不可袖手旁觀,尤其不可推波助瀾,使罪惡越弄越大。一個賢德的妻子因著規勸丈夫,攔阻丈夫為惡能夠保守丈夫脫離多少罪惡和禍患。俗語說,「妻賢夫禍少,子孝父心寬」,就是這個意思。一個明智的丈夫也應當這樣幫助他的妻子。

  夫妻中間的任何一方面如果與家人,親友,鄰舍,同事,發生甚麼糾紛爭吵,對方應當竭力代為勸阻消彌,總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絕對不可幫兇助勢,火上澆油,使事情越演越重。只有最無知的人纔幫助自己的配偶去與別人爭吵鬥毆。說來真真可嘆,世上這種無知的人還是多得不可勝數。你決不要作這種無知的人。

  聽見別人向你述說你的妻子或你的丈夫有甚麼短處和劣跡,你不要輕易聽信,恐怕他們心懷叵測,想離間你們夫婦,破壞你們的家庭,想引起鷸蚌之爭,然後坐收漁人之利。但也不要掩耳不聽,因為你的妻子或你的丈夫也許真有這些短處和劣跡,是你所不知道所看不出來的。因著有別人告訴你,你便可以曉得,以後設法規勸挽救。最要緊的就是聽了別人的話以後,不存成見,不懷疑心,詳細觀察事情的真相。如果別人所說的事毫無實據,就要把它忘得乾乾淨淨。如果別人所說的確是事實,就當設法規勸挽救。但不可魯莽冒失,驟然發作,以致惹起甚麼誤會和事故來。此外更要留意對你說話的人是怎樣的人。如果把你的配偶的錯處告訴你的人是有信仰有德行忠誠正直的人。他們的話便值得你留意思想。如果對你說話的人是品行卑鄙,慣弄狡猾,常常損人利己,道短說是的人,你根本就應當掩起自己的耳朵來,不聽他們說一句話。如果你聽信這種人所說的話,疑惑自己的配偶,那無異自投陷阱,甘飲鴆毒。

  夫婦中間的任何一方面,如果已往作過甚麼對不住對方的事,和其他的異性人發生過甚麼關係,不論是在婚前,是在婚後,只要他(或她)痛悔前非,矢志改過,對方就應當完全饒恕他(或她),完全把這些事拋在腦後,並且竭力鼓舞他(或她)忘記背後,努力面前,這種態度能使他(或她)感激涕零,使他(或她)更加敬愛你,可惜大多數的人所作的都是與這個完全相反,只要一知道對方以前有過甚麼不合理的事,便時時叨念,絮絮不休,有的甚至把這件事放在心頭當作功課那樣反復溫習,結果自己既受了無限的痛苦,使對方也惱羞成怒,說不定要演出甚麼悲劇來。這種人真是糊塗得可憐,但是這種糊塗人還是很多。你總不要作這種糊塗的人。

  夫婦同居,在房事上應當有節制,免得毀壞健康,戕害身體。常有青年人結婚以後,因為縱慾過度,輕者弄得身體孱弱,半生殘廢,重者竟至早早夭亡。以畢生的事工前途作了幾年縱慾的代價,這是多麼可惜的事!房事次數的多寡,隨著個人的體健和年齡而有差異。體健越不佳,年齡越大,房事越當減少。大病初痊不可行房。身體過度疲勞或受重大的刺激以後不可行房。妻子在經期內不可行房。妻子在患病產後或身體不健全的時候,丈夫不可勉強與她行房,那是極殘忍的事。夫妻中任何一方面如果性慾較重,應當自己加以克制,免得使對方受損害。夫妻中任何一方面如果性慾較淡,也應當體恤對方,免得使對方受痛苦。人在世上生活不可只顧自己,總要顧到別人,並且常常需要為別人捨己。這種顧念別人為別人捨己的生活,應當先從夫妻起始。

  夫妻同處都要竭力學習少向對方發怨言,多承認自己的錯,不罪人,只罪己。「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腓二14)這兩句經訓應當先從家庭中作起。

  夫婦同處有甚麼危險患難都當爭著自己去擔當,有甚麼利益好處都當讓著使對方去享受。這纔是真愛情,這纔有真幸福。

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一個滿得恩惠能力的人---王明道

        「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個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司提反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當時有稱為利百地拿會堂的幾個人,並有古利奈、亞力山太、基利家、亞西亞各處會堂的幾個人,都起來和司提反辯論。司提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就買出人來說,『我們聽見他說毀謗摩西和神的話』。他們又聳動了百姓、長老、並文士,就忽然來捉拿他,把他帶到公會去,設下假見證說,『這個人說話,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在公會裏坐著的人都定睛看他,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徒六115)。

        「大祭司就說,『這些事果然有麼?』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的呢?他們也把豫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

        「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眾人大聲喊叫,摀著耳朵,齊心擁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作見證的人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又跪下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掃羅也喜悅他被害。」(徒七160)。

        看這個「滿得恩惠能力」的人。「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再聽他對猶太人所說的話──「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的呢?他們把豫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津法,竟不遵守。」「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

        為甚麼這個人這樣「滿得恩惠能力」?為甚麼這個人能「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為甚麼這個人能「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為甚麼這個人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為甚麼這個人能這樣勇敢,大聲斥責猶太人的罪惡?為甚麼這個人能「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為甚麼?究竟為甚麼?我們詳細讀一下上面所引的第一段經文中的幾句話,便能看出這些問題的答案。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注意使徒們所提的這幾種資格──「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再注意經上論司提反的話──「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

        司提反是從甚麼時候開始信耶穌的?我們無從知道。但看教會揀選那七個人的時候把他列在第一,便可知道他不是一個纔信主不久的人。他一定是當主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時候就跟隨主的。他也必是一個在門徒中間素日「有好名聲」的,換一句話說,就是「德行高尚,為眾人所欽佩」的人。容我們注意這四件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大有信心」。平常我們提到司提反的事,多注重到他「被聖靈充滿,大有能力」。我們談到使徒們所提那幾個被揀選管理飯食的人的資格,多注重到「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我們最少注意到的就是「有好名聲」這一樣資格。卻不知道這件事與其他的三件事是同等的重要。被聖靈充滿的結果就是有好名聲。有好名聲就是被聖靈充滿的表現。一個人肯完全順服聖靈,他便被聖靈充滿。完全順服聖靈的人一定在生活上聖潔、誠實、公義、正直、慈愛、謙卑、清廉、忠信。這樣的人自然會有好名聲。我們的眼睛看不見聖靈,也看不見聖靈怎樣充滿一個人,但我們的眼睛卻看得見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所活出來的那種高尚優美的人生。如果一個人的生活充滿了驕傲、狂妄、謊言、詭詐、貪婪、自私、嫉妒、仇恨、淫亂、污穢,無論甚麼人說這個人是被聖靈充滿的,我也無法信他所說的。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有高尚的人生,有了高尚的人生纔能有好名聲。因此使徒提議揀選七個人管理飯食的時候,提出這幾樣資格來──「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

        司提反那樣剛強勇敢和猶太人辯論,與他「有好名聲」這一件事也是極有關係的。如果他沒有好名聲,他必定怕猶太人揭發他的劣跡惡行,他一定不敢那樣勇敢和他們辯論,他要竭力躲避他們,甚至曲意奉承他們,討他們的歡心。但他不是這種人,他有好品德,有好名聲。他沒有任何劣跡惡行。他「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因此他大有膽量,一點不怕那些反對他的猶太人,侃侃的和他們辯論。

        再聽他們控告他的話,更看出他真是一個德行高尚的人。他們控告他甚麼罪狀呢?「我們聽見他說毀謗摩西和神的話」。「這個人說話,不住的糟踐聖所和律法。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任何人都知道行為方面的罪比言語上的罪嚴重得多。要想控告一個人,最有力的控詞,就是指出他行為上的罪惡。在行為上找不出來把柄,只尋找出他言語上的過失,這種控告已經很脆弱無力了,何況他們所說的話還不是真的呢。聽他們控告司提反的話──「我們聽見他說毀謗摩西和神的話」。「這個人說話,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我們的主曾說,「不要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五1719)。司提反怎麼能講出一種道理與他所事奉的主所講的相反呢?至於他們控告他「說毀謗摩西和神的話」,更荒誕萬分。主耶穌和門徒都是敬畏神的人,怎麼能說毀謗神的話呢?在主耶穌登山變像的時候,摩西曾與以利亞「同耶穌說話,他們在榮光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九3031)。主耶穌在復活以後對門徒講話的時候,也曾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44)。摩西是在主耶穌未降世以前為他作見證的,主耶穌的門徒如何能毀謗他呢?我們再讀使徒行傳和使徒的書信,便知道使徒都是尊重摩西的。寫希伯來書的那個門徒甚至以摩西和耶穌基督相比,說,「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來三12)。猶太人竟控告司提反「說毀謗摩西和神的話」,這不是作假見證又是甚麼呢?

        要控告一個沒有罪的人,既找不出真憑實據來,便只有作假見證了。在這件事上我們看見那些猶太人的奸惡,也看見司提反的偉大。這樣被人查不出罪來的一個人,一定會有能力、有膽量。他那種聖潔公義的人生使他剛強勇敢,使他在人面前能夠挺身昂首,使他不畏懼任何人,使他能把神要他說的話都說出來,使他能在大祭司和全公會的人面前大聲責備那些人說,「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的呢?他們也把豫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聽這一段話,那裏像一個被捉拿審問的人所說的呢?這些話像那位高踞上座的大祭司所說的。是,只有聖潔公義、德行高尚、有好名聲的人,有這種膽量,也有這種權柄。他們沒有怕人的事,所以他們纔敢說別人所不敢說的話。

        神所要使用、能使用的,也是有高尚的德行和好名聲的人。神是聖潔公義的神,他所要使用的人也是聖潔公義的人。我們在神手中用途的大小,與我們人生聖潔的程度的高低,是有正比例的。經上很清楚的說明了這個真理。「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1921)。從古至今,凡在神的手中大有用處,在人面前大有權柄的聖徒,都是有高尚的品德的人。

        我們讀使徒行傳中關於保羅的一切記載,再讀保羅所寫的那些書信。便知道他是一個被神重用的人,也是一個在人面前有權柄和能力的人。但這件事和他那高尚的德行也是分不開的。他把基督徒當有的德行的最高標準擺在眾教會面前,他個人的生活也與他定的標準相符,因此他敢對帖撒羅尼迦的聖徒們說出那一段動人的話來──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我們向你們信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的國,得他的榮耀的神。」(帖前二212)。

        一個人有這種偉大的人生,崇高的德行,如何能不被神所重用?如何能沒有屬天的權柄和能力?一個「聖潔、公義、無可指摘」的人還怕甚麼人?保羅說這些話並不是大言欺人,他敢找出兩個見證來──「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好有力量的兩個見證!保羅敢請那些認識他的聖徒來見證他是怎樣「聖潔、公義、無可指摘」。他也敢請神為這事作見證。如果他說的話是大言欺人,他斷不敢提出這兩個見證來。保羅那樣被神重用,那樣有權柄和能力,豈是偶然的事呢?

        我們再回到司提反身上來談談罷。當他被帶到公會,又被人控告的時候,「在公會裏坐著的人都定睛看他,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一個敬虔,忠心事奉神的人不但說話有權柄和能力,他的面貌也和一般人不同,尤其是在他勇敢壯膽為神傳話的時候,那時候神的靈充滿他,他的口不再是他自己的口,他的面貌也不再是他自己的面貌。他雖然被人陷害控告,但神的榮光卻從他的面上反映出來。不但司提反是這樣,一切敬畏神,向神盡忠的聖徒都是這樣。

        那些猶太人不但未曾證實司提反的罪,反倒被他重重的斥責了一頓,他們如何能忍受。他們「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本是必然的事。這種場面是多麼嚴重!多麼可怕!就在這時,一件奇異的事出現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那麼多的猶太人向他咬牙切齒,但那位坐在神的右邊的基督卻從坐著的地方站起來,向他表示歡迎。夠了!夠了!只要能受基督的歡迎,縱使全世界的人都向他咬牙切齒,也不足怕,也不足惜!「必死的人」,「要變如草的世人」咬牙切齒;「活到永永遠遠的主」卻站起來表示歡迎。請問,這種局面是危險呢,還是安全呢?是羞辱呢,還是光榮呢?這局面太佳美了!太可愛了!一個基督徒如果能在去世以前遇到一次這種局面,真是神特別的恩賜,特別的賞賚。

        「眾人大聲喊叫,摀著耳朵,齊心擁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復活的主為甚麼不能保護他這個忠心的門徙,卻看著他們這樣「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呢?不是不能保護,乃是容許他們這樣作,好成就他的美旨,使這個忠勇的門徒走他自己所走過的道路──「順服至死」,將來也使他得著他自己所得的榮耀和獎賞。

        「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又跪下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死有甚麼可怕呢?身體死了,靈魂卻被主接去,「離世與基督同在」,這真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就連這必死的身體也不能死。「說了這話,就睡了。」是,真信主的人不能死,因為他們已經得了永生。聖經中稱他們的死為「睡」。(見林前十一30,十五6182051;帖前四131415)。因為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他們聽見天使長的聲音和號筒的聲音,都要復活,出離墳墓,得著榮耀、屬靈、不能死、不能朽壞的身體,和他們的主復活以後的身體相似,而且要永遠與主同在。

        「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5153)。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司提反的死,在人眼中看來似乎是撒但的勝利,實際上卻是撒但的失敗;因為不但司提反個人在這次戰爭中因著順服至死,得了大勝,而且福音因此傳到遠方。我們讀到經上的記載說,「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徒八14)。撒但與神為敵,千方百計要破壞神的工作。他時刻尋覓機會,興風作浪,但他每次所作的都成就了神的美旨。他以為藉著猶太人的手用石頭打死了司提反,便可以嚇倒那些基督徒,使基督的福音從此消滅,誰料到福音反倒因此廣傳到各地呢!

        看看司提反的剛強勇敢,再看看今日一般教會中為神作工的人那種膽怯懦弱,真令人不敢信他們是基督的門徒。根本沒有信仰,沒有生命的傳道人不用提了,就連那些有信仰,有生命的傳道人,又有幾個能像司提反呢?這也不足為奇。大多數的傳道人品行卑污、德行破產、信用掃地、劣跡昭彰。縱使沒有人攻擊他們、控告他們,他們都時常擔驚害怕,如果有人起來攻擊他們,自然像拉枯摧朽那樣容易了。不用人作假見證控告他們;他們犯罪的真憑實據多得不可勝數。他們說謊行詐、作偽欺人、傾軋排擠、嫉妒分爭、舞弊營私、貪污盜竊、縱慾行淫、放蕩妄為。有些比較好一些的傳道人,雖然不至於惡行纍纍,但在生活中也不免有許多不敢擺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事。縱使只有一樣罪惡隱藏在他們的生活中,就足能使他們在人面前戰兢畏懼,不敢昂首,不敢開口。他們明知如果惹起別人的反對,別人便會揭發他們的惡行,他們立時便出醜丟人,無地自容。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如何能剛強勇敢,為神的道爭戰?在沒有特別的試驗,沒有特別的工作、沒有特別的戰爭的時候,一個為神作工的人的人生如何,德行如何,在他自己心中也許不以為有甚麼很大的關係。但一遇見特別的試驗、重要的工作、劇烈的戰爭,他便知道他平日的生活德行如何,是有多麼大的關係了!沒有司提反的德行和好名聲,卻希望能像司提反那樣滿得恩惠能力,又焉能辦到呢?

        以司提反這樣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大有信心的人,不但不能獲得耶路撒冷城中的人民和他們的領袖的尊敬愛護,反被他們恨惡、仇視、控告、殺害,不希奇神的震怒臨到這背道的大城了!